各相關學院: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教育廳、省安委辦關于加強實驗室安全管理的相關文件、通知精神,根據學校領導的指示要求,對标對表教育部《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項目表(2022年)》提出的檢查項目和檢查要點内容,不斷強化我校實驗室安全管理,防範化解實驗室安全風險,消除安全管理的薄弱環節,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相關要求如下:
1.提高站位,強化學院主體責任。《教育部關于加強高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意見》(教技函【2019】36号)要求高校各級管理人員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實驗室安全工作的極端重要性。明确提出嚴格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的要求,根據“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把責任落實到崗位、落實到人頭。請學院黨政領導高度重視實驗室安全管理相關工作,強化學院實驗室安全主體責任,增強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明确學院班子成員專人分管負責,提高實驗室人員安全責任意識,确保各項責任、措施落實到位,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2.建立健全和運行有效的組織體系。學院成立實驗室安全領導小組,并定期召開會議評估近期實驗室安全狀況,決策實驗室安全問題解決方案;理工農醫類學院需配備專職實驗室安全員,專職安全員要成為學院的實驗室安全技術專家,輔助學院領導完成各項工作的落實;應設立院級實驗室安全檢查(督導)工作小組;建立自學院至房間的安全責任體系,簽訂各級管理責任書;實驗室安全工作要有記錄,形成工作檔案、專人管理。
3.完善管理規章制度。學院和各實驗室應根據學科、專業和實驗室特點,制定、完善和更新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制定科學的、操作性強的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制度應上牆或造冊。
4.加強實驗室安全自檢自查。請學院對照教育部《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項目表(2022年)》中的檢查要點,認真做好實驗室安全的自檢自查,徹底排查風險隐患,建立學院實驗室安全隐患工作台賬。
5.強化隐患整改落實。針對學院自查、學校檢查出的實驗室安全隐患,能立整立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整立改的須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學院加大隐患整改的督查指導力度,堅決杜絕整改不及時、整改不到位等現象,隐患整改不完成堅決不銷賬。
6.集中開展危險化學品風險治理。按照省教育廳“黑龍江省高等學校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指導意見”的相關要求,認真對照國家危險化學品名錄,做好涉及使用的所有危險化學品購買、入庫、存放、使用、處置等重點環節的全周期、全過程的安全管理;完善存儲設施條件,規範使用台賬記錄;定期盤點、核對賬目,做到物賬相符。學院立即對現有危險化學品存儲情況進行徹底清查,要求做到分類存放、嚴禁混放,摸清底數、學院存檔備查。(常見問題主要包括危險化學品未按照化學品屬性分類存放,配伍禁忌試劑混放;管制類危險化學品雙人雙鎖制度落實不到位,台賬記錄不完整,物帳不符;實驗室内無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等。)
7.加強實驗室危險廢棄物的管理。在危廢分類收集、安全存儲、台賬記錄等方面學院要加大檢查監察力度,特别是針對本科實驗室産生的危廢要強化管理責任,明确相關人員職責,做到台賬清晰、節能減排、管理規範。
8.加強氣瓶(氣罐)安全管理。加強氣瓶(氣罐)采購、運輸、存儲、使用等環節的安全管理,從合格供應商處采購實驗氣體,建立氣體鋼瓶台賬;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氣體須配備常時排風且帶監測報警裝置的氣瓶櫃,其他氣瓶須合理固定。
9.加強生物實驗室安全管理。學院和實驗室負責人提高安全責任意識,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開展相關實驗活動;加強實驗人員安全培訓,建立檔案、存檔備查;加強菌毒(種)的購買、儲存及使用、實驗危險廢棄物處置等環節的安全管理;規範實驗行為,做好實驗過程記錄等。
10.開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傳。學院對新生、新入職教工組織開展實驗室安全教育培訓,導師須對進入實驗室開展實驗的研究生進行安全告知,特别是針對新入實驗室的研究生須做好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告知要有記錄,學院留檔備查。學院應設立安全教育宣傳闆,在學院主頁上開展實驗室安全宣傳和報道。
11.配備實驗室應急設施。實驗應急設施主要包括洩漏處理裝備、滅火器材、報警器、緊急停止裝置、緊急噴淋、洗眼器、應急藥箱等,學院和實驗室應根據實際需要,做好突發情況的應急處置準備。
12.加強安全警示。有危險源的實驗室應在各易見的合适位置張貼各種安全警示标識,如高溫、高壓、高速運動、電磁、輻射、生物危害等;安全風險較高的儀器設備(如大型儀器、高溫、高速、高壓、強磁、低溫等)須張貼安全操作規程。
13.加強學生的個人防護。學院、實驗室應配齊學生個人防護器具,要求學生實驗時須穿着實驗服,有揮發毒性、濺射危險等特殊實驗室須配備呼吸器或面罩。
實驗室管理處
2022年5月23日